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824********2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823民初2572号 |
案号 |
(2020)内0823执7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龙欠原告王裕平28790元欠款本金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3月24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该款由被告陈龙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15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3月24日起按欠款本金15000元月利率1.5%计算至还清15000元欠款之日止),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1379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3月24日起按欠款本金13790元月利率1.5%计算至还清13790元欠款之日止)。如被告陈龙未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当期案款,则原告王裕平有权随时申请执行全部案款。案件受理费520元,减半收取计260元,由被告陈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