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明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223********2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2201民初2317号
案号
(2020)内2201执8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明明于2019年7月13日前给付原告胡文志、柳宏洁款16000.00元;二、被告张明明于2020年2月13日前偿还借原告胡文志、柳宏洁款150000.00元,并自2019年2月13日始至借款付清日止按月利率2%给付利息。案件受理费2035.00元,由被告张明明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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