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121********2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1104民初2290号
案号
(2020)辽1104执14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宋军偿还原告隋苗借款本金85500元; 案件受理费969元由被告宋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洼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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