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22********4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辽0122民初1086号 |
案号 |
(2020)辽0115执恢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孟庆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00,000元并给付利息(其中:2010年11月26日至2017年9月26日利息为84,432.98元;从2017年9月27日起,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月利率8.34‰再加收30%计算,计算至借款实际偿还之日止);二、被告柳玉龙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4元,减半收取1152元,由被告孟庆宏承担,并随上款一并给付原告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辽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