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24********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524民初1192号 |
案号 |
(2020)甘0524执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罗恒、颉转霞共同偿还原告王羊家借款本息合计10.7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2.5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3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剩余5.2万元;二、如被告罗恒、颉转霞未按上述协议约定的时间偿还欠款,则原告王羊家可就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三、如被告罗恒、颉转霞未按上述协议约定的时间偿还欠款,则二被告应以未偿还部分为本金、年利率24%自未偿还之日起计算利息直至实际清偿之日;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互不向对方主张其它权利。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计1250元,由被告罗恒、颉转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