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屠洪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321********1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321民初4051号
案号
(2020)甘0321执7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屠洪刚、蒋兴瑞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行借款本金370000元、利息27017.16元(计算至2019年11月25日),及律师代理费10000元,并按年利率10.4618%承担自2019年11月26日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王兰、曹渊博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屠洪刚、蒋兴瑞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4-07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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