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永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321********1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321刑初127号
案号
(2020)甘0321执5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唐永喜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强制缴纳。)二、被告人朱永德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强制缴纳。)三、未退赔违法所得82万元,责令被告人唐永喜退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行42万元,责令被告人唐永喜、朱永德共同退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行40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3-02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