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12********3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323民初359号 |
案号 |
(2020)赣0323执4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蔡磊欠原告王志伟借款50000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还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被告蔡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芦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