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豫沪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9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222民初2582号 |
案号 |
(2018)豫0222执8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蓝翔实业集团东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通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利率从2016年9月28日计付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如果被告河南蓝翔实业集团东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未在上述期限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时,依法拍卖、变卖被告河南豫沪投资有限公司抵押的通国用(2011)第11009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告通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三、被告河南豫沪投资有限公司、河南蓝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通国用(2011)第11009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实际变卖、拍卖价值清偿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800元,减半收取为70900元,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2-23 |
发布时间 |
2018-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娄和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225569443570 |
登记机关 |
通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通许县产业集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