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橘色奥莱特初级农产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792C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102民初4827号
案号
(2019)辽0102执9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反诉原告)沈阳橘色奥莱特初级农产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沈阳鑫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剩余施工款17700元;二、被告(反诉原告)沈阳橘色奥莱特初级农产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反诉被告)沈阳鑫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利息损失,以11800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从2017年11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被告(反诉原告)沈阳橘色奥莱特初级农产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反诉被告)沈阳鑫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利息损失,以59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从2018年3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反诉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2元,反诉费928元,均由被告(反诉原告)沈阳橘色奥莱特初级农产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9-01-14
发布时间
2019-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2340747792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六经街14号219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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