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伍玲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104********18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乐民初字第680号
案号
(2020)琼9027执3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伍玲转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偿还欠款350000元给原告邢增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50元,由被告伍玲转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3-19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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