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孟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503********4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9028刑初71号
案号
(2020)琼9028执9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李孟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 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至 2023 年 9月 27 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随案移送被告人李孟辉的作案工具 oppo 牌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责令被告人李孟辉退赔给被害人干利军人民币 56000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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