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29********3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海仲字第204号
案号
(2016)琼72执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南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海南千里投资有限公司、许明应于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共同连带向申请人海南刚峰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服务费100万元。本案仲裁费用23, 335元,由两被申请人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16-01-26
发布时间
2016-06-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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