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7********1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民终2937号 |
案号 |
(2020)川0180执1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2019)川0180民初260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确认蔡雄与王强签订《简阳生活圈入股合作协议》于2019年8月19日解除”;撤销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2019)川0180民初260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王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蔡雄退还投资款15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方法:以1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9年8月19日起计算至投资款还清之日止)”;第三项,即“驳回蔡雄的其他诉讼请求”;王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蔡雄返还投资款15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15万元为基数,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驳回蔡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王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6-12 |
发布时间 |
2020-08-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