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久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1********6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33民终15号 |
案号 |
(2020)川3330执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四川省德格县人民法院(2019)川3330民初8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余久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人工工资33000元”;二、撤销四川省德格县人民法院(2019)川3330民初8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即“被告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涂兴男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12.5元,由余久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25元,由涂兴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格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