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章万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11********1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02民初1238号
案号
(2020)辽0102执26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史广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宁波借款276000元;二、被告章万伟对被告史广森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史广森追偿。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二被告史广森、章万伟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4-17
发布时间
2020-08-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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