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丛万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421********39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0281民初3056号
案号
(2020)鲁0281执19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胶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青岛宝龙英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丛万敏签订的编号syjzzz14150的宝龙城市广场商铺租赁合同于2016年3月1日解除;二、被告丛万敏向原告青岛宝龙英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截至2016年2月29日前的租金7356元及违约金6840元,被告丛万敏向原告缴纳的保证金15050元抵扣上述租金及违约金后剩余款项854元由原告退还被告丛万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被告丛万敏返还原告青岛宝龙英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装修款570000元及违约金2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四、驳回原告青岛宝龙英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695元,由被告丛万敏负担9450元,原告青岛宝龙英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24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5-28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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