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28********4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782民初359号 |
案号 |
(2020)鲁0782执7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广合塑胶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0元;二、被告山东广合塑胶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自2016年6月21日计算至2016年11月20日的利息63796.51元;三、被告山东广合塑胶有限公司承担自2016年11月2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期间内,其偿付借款本息之日止,按尚欠数额和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四、被告诸城市好佳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王淑芳、宋建礼、诸城市东方奥诺工贸有限公司、孙允健、周秀云、张宝荣、侯军、徐炳山对前述判决被告山东广合塑胶有限公司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山东广合塑胶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31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