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丰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523********2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523民初738号 |
案号 |
(2020)鲁0523执8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丰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晓明、张泉梅货款4484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5840元为本金,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29007元为本金,自2020年3月1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王晓明、张泉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