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723********17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723民初840号
案号
(2020)闽0723执3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光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义乌市欧珞威针织有限公司与罗英在2018年9月10日和2018年11月4日签订的两份采购合同已于2019年5月3日解除;二、罗英应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义乌市欧珞威针织有限公司订金款87,7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三、驳回义乌市欧珞威针织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光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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