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鹏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702********08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9701民初44号 |
案号 |
(2020)琼9701执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鹏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夏灿支付劳务费27,885元及以该费用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35%支付自2019年1月3日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夏灿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8元,由被告于鹏飞负担。如果被告于鹏飞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4-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