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鹏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702********08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琼9701民初44号
案号
(2020)琼9701执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鹏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夏灿支付劳务费27,885元及以该费用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35%支付自2019年1月3日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夏灿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8元,由被告于鹏飞负担。如果被告于鹏飞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1-06
发布时间
2020-04-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