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颜苗颖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882********28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琼9002刑初219号
案号
(2020)琼9002执3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琼海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颜苗颖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2月23日起至2019年7月22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oppo手机1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颜苗颖贩卖毒品获取的非法所得250元,予以继续追缴,并上缴国库;现由公安机关保管的2包n-苄基异丙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琼海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2-28
发布时间
2020-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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