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覃罗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7********36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柳城刑初字第8号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桂0222执5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刘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4年10月19日起至2016年4月18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被告人覃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4年10月11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三、被告人覃罗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4年9月18日起至2015年5月17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四、责令被告人刘严、覃术、覃罗英共同退赔被害人黄庆波经济损失人民币3909元。被告人刘严、覃术共同退赔被害人杨黎誉经济损失人民币3765元;共同退赔被害人冯新经济损失人民币774元;共同退赔被害人杨思锐经济损失人民币792元;共同退赔被害人黎连芳经济损失人民币365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