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881********07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81民初485号 |
案号 |
(2020)闽0881执9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蓝文旺、林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福建漳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菁支行偿还福万通普惠金融卡(卡号为6228026437612102)的透支本金69527.14元及截止2020年03月 22日的利息10575.4元、违约金7695.09元,并支付自2020年03月23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本金69527.14元为基数按《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及违约金(但二者之和以不超过月利率2%为限);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