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祖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321********8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305民初278号
案号
(2020)闽0305执23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春霞、林建森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归还给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埭头支行借款本金130000元,并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利息、罚息、复息(利息、罚息、复息折合年利率24%为限);二、被告林祖国、林建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