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美丰不动产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00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琼9022民初336号
案号
(2020)琼9022执5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屯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海南美丰不动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李晶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9667.83元;二、限被告海南美丰不动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被告海南美丰不动产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 三、被告海南美丰不动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李晶契税3222.61元,其它办证费280元,房屋档案管理费50元,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合计3632.6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屯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马进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26620009954A
登记机关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昌盛路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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