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佃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23********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324民初4461号 |
案号 |
(2020)鲁1324执13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金麦源生态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9956399.14元(利息计至2019年6月26日剩余利息随本金偿还),于判决生效之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被告王用恒,刘佃平,邱硕,邱传涛,山东科洛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茂农业有限公司,山东史贝美肥料股份有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王永恒,刘佃平,邱硕,邱传涛,山东科洛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理你中茂农业有限公司,山东史贝美肥料有限公司承担连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金麦源生态肥料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山东金麦源生态肥料科技有限公司,王永恒,刘佃平,邱硕,邱传涛,山东科洛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茂农业有限公司,山东史贝美肥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兰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