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婷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802********41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05民初4515号 |
案号 |
(2020)川0105执35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事项:1请求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2019)川0105民初451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请求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37804.14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8年11月5日的利息1615.87元、罚息148.8元,2018年11月6日起至借款本息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个人消费性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上述利息、罚息、复利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3 、请求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 、请求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457元、保全费416元。4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并由被申请人直接向人民法院交纳。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由贵院依法审理,作出(2019)川0105民初4515号《民事判决书》,现该《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并未按照上述民事判决书履行相应法律义务,现已逾期。为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