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运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7********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723民初3466号 |
案号 |
(2020)豫1723执4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高运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平舆县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26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5月5日至还款之日止,利率为月息2分)。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20元减半收取1410元,由被告高运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