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和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82********0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82民初9687号 |
案号 |
(2020)豫0482执35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和鹏、黄晓燕对所欠原告张晓红欠款68700元无异议。二被告自愿于2020年3月1日前支付给原告30000元,2020年5月1日前支付给原告38700元。二、上述借款68700元利息按月息2分计息(自2019年5月20日至借款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