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鹏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122********0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122民特47号
案号
(2020)内0122执6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段鹏里欠刘宝元钢材款及利息共计423360元,于2019年8月20日前给付10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100000元,下欠223360元于2020年6月20日前付清。2、到期未付,可执行全部案款。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刘宝元与申请人段鹏里于2019年7月18日经托克托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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