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柏荣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8********0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黔2328民初3128号
案号
(2020)黔2328执4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余登翠与被告柏荣刚的婚生长子柏华建、次子柏华富随原告余登翠生活,由被告柏荣刚从2018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婚生长子柏华建、次子柏华富的抚养费各300元至各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案件受理费1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余登翠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龙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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