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云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82********0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3民初2332号 |
案号 |
(2020)豫0183执23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周云鹏应按照借款本金170,000元向原告周伟庆支付利息,从2020年4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周伟庆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为1,...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