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艳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2********81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626民初502号 |
案号 |
(2020)豫1626执6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准许原告袁艳娟与被告胡杰离婚。原、被告婚生子女胡某2由被告胡杰抚养,由原告袁艳娟一次性承担子女抚养费55322.96元,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履行完毕,待子女成年后,随父随母任其自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