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袁艳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2********81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626民初502号
案号
(2020)豫1626执6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准许原告袁艳娟与被告胡杰离婚。原、被告婚生子女胡某2由被告胡杰抚养,由原告袁艳娟一次性承担子女抚养费55322.96元,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履行完毕,待子女成年后,随父随母任其自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7-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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