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玉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321********1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321民初3990号
案号
(2020)甘0321执9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焦承星、孙晶晶、焦玉海、韩永祥、马建辉、韩亦鹏偿还甘肃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56356.90元,并按年利率13.05%承担自2018年5月26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二、焦玉海、韩永祥、马建辉、韩亦鹏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焦承星、孙晶晶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4-14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