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向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21********18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82民初860号
案号
(2020)豫0182执17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荥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扣除何向东已交押金5000元,何向东于2020年5月25日前向郑州优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付款6500元(含租金、违约金、违章罚款等);二、双方之间别无其他纠纷;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何向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16
发布时间
2020-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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