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22********25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222民初1208号
案号
(2019)豫0222执15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许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开封市润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吕铁强工资款197000元;二、被告李建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吕铁强要求被告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对上述工资款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40元,保全费1505元,由被告开封市润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李建军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许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7-23
发布时间
2019-07-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222执1533号
立案日期
2019-07-23
执行法院
通许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0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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