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佳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326********4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1民初9458号 |
案号 |
(2020)粤0111执50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徐佳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清偿信用卡欠款本金4 9 6 6 1 . 5 5 元 、 截止至 2 0 1 6 年 1 月 1 0 日 的滞 纳金1 4 4 5 8 . 5 6 元及 利息(截止 至 2 0 1 9 年 1 月 1 0 日 的利息 为 8 3 1 9 . 6 7 元;自 2 0 1 9 年 1 月 1 1 日起,利 息按照《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约定计付至上述欠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 8 0 6 元,由徐佳男负担。徐佳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80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