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伟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121********09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4民初6378号 |
案号 |
(2020)粤0114执82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欠原告借款30000元由被告于2020年5月31日还清给原告;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如被告逾期履行,则被告应一次性归还余下全部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利息以余下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 年利率6%从2020年6月1日起计算至运三清借款之日止)给原告,原告并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281元由被告江伟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