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明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923********48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923民初1541号 |
案号 |
(2020)豫0923执8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段明明确认欠原告刘洋500000元,被告段明明自愿于2020年7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刘洋500000元。二、如被告段明明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刘洋可就未履行部分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其它双方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44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刘洋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