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明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923********48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923民初1541号
案号
(2020)豫0923执8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段明明确认欠原告刘洋500000元,被告段明明自愿于2020年7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刘洋500000元。二、如被告段明明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刘洋可就未履行部分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其它双方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44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刘洋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乐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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