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景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522********39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522民初1230号
案号
(2020)鲁1522执12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敬帅、韩焕丽偿还莘县青隆村镇银行贷款6万元及利息,被告韩丽、李敬鲁、韩景波、吕亚男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保全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12
发布时间
2020-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