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荣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22********67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402民初4877号
案号
(2020)鲁1402执18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荣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储叶超支付门窗款9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刘荣海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