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印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1********8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621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1621执12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成印杰、张立霞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59000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6元,减半收取638元,财产保全费610元,由成印杰、张立霞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