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建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321********67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621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1621执11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年6月24日惠民县人民法院做出(2020)鲁1621民初1234号判决书,该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执行人支付23474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50元,并加倍支付履行期间利息。主文:一、被告刘建伟支付原告孙俊红房产价值250000元。二、原告的存款给付被告26206元。三、被告的存款给付原告1094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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