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87********54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602民初7937号
案号
(2020)鲁0602执37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于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代偿的担保债务23778.97元,支付违约金6800元、律师费950元,以上共计31528.97元;二、如未按约定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99元,由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负担5元、被告于超负担294元。因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已向本院全额预交,原告同意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经本院支付给其29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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