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青云山未来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4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784民初2503号 |
案号 |
(2018)鲁0784执10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青云山未来城文化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浙江丽盛遮阳科技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山东青云山未来城文化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浙江丽盛遮阳科技有限公司各项损失1198121.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三、驳回原告浙江丽盛遮阳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870元,减半收取9435元,由原告浙江丽盛遮阳科技有限公司负担996元,由被告山东青云山未来城文化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843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5-17 |
发布时间 |
2018-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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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晓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00310439342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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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青云山游乐园内滑雪场西邻(高家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