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阮林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02********30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安民初字第1576号
案号
(2020)闽0981执恢6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林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罗云仙借款人民币26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9-02
发布时间
2020-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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