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建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823********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823民初1193号 |
案号 |
(2020)闽0823执7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林寿强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林青借款285000元,并支付该款从2013年4月5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执行时应扣除林寿康已支付的借款利息94714元);二、吴建顺、林寿正、林寿康对林寿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吴建顺、林寿正、林寿康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林寿强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