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凌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623********1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623民初3658号 |
案号 |
(2020)闽0623执11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杨意祥、王凌华认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县支行借款本金99868.42元及截止2019年7月29日的利息8793.97元及还清借款期间按合同约定计付的利息。二、杨意祥、王凌华愿意分期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县支行还款,2019年8月15日之前偿还借款50000元,2019年9月20日前还清余款,还清借款期间利息按合同约定计付。三、陈振兴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四、杨意祥、王凌华、陈振兴承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县支行因本次诉讼支出的律师代理费2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