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毛荣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9********03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27民初425号 |
案号 |
(2020)桂1227执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毛荣敏同意支付原告韦良富55 000元(其中利息5 000元),该款被告毛荣敏自限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韦良富;二、达成本调解协议之日,双方不再有任何纠纷;三、案件受理费1 230元,减半收取615元,由原告韦良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